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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13年房屋稅於5月1日開徵,請於5月31日前如期繳納,未收到繳款書請向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分處申請補發。

臺北市113 年房屋稅於 5 月 1 日開徵,請於 5 月 31 日前運用各項繳稅管道如期繳納,如遺失或未收到繳款書請向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分處申請補發,詳情請至該處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