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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里長協助北市府救災,有關急難處理金使用澄清如下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發稿單位: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發稿日期:111年10月17日

發 稿 人:科長郭素蓉

聯絡電話:0912781778


 感謝里長協助北市府救災,有關急難處理金使用澄清如下


       有關今日媒體報導本市取消里長10萬急難處理金云云,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澄清說明,10萬元急難處理金為104年蘇迪勒颱風重創北市時,為加速復原,由市級應變中心授權各里救災使用,尤其針對山區較多災害的里辦公處。

       民政局表示,近年來無重大災情,因市府搶、救災速度快,即時處理復原完成,以致沒有委託里長協助召商僱用機具。里長如認為災情嚴重有需要時,仍可申請使用。

民政局再次說明,除了緊急處理金,里長如有緊急需要防災或救災物資,每里均有30萬元以上的里鄰建設經費可使用,另北市府均有為所有里鄰長投保傷害保險,保障里鄰長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