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鄰長研習文具提袋組修正帶如過期民政局將依約向廠商追償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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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新聞稿發稿單位:自治行政科發稿日期:99年6月1日聯 絡 人:張五常科長聯絡電話:27256228
里鄰長研習文具提袋組修正帶如過期民政局將依約向廠商追償有關臺北市議會洪議員健益今(1)日召開記者會,質疑本府民政局所採購的文具提袋組,內含的修正帶已過期,廠商偽造製造日期一節,民政局針對賸餘的文具提袋組逐一檢視,尚無發現有過期修正帶。但廠商交貨時若混有過期的修正帶,民政局將依合約規定,除向廠商要求更換文具提袋組外,並辦理後續求償事宜。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為強化里鄰長服務知能,提升基層為民服務品質,使里鄰長了解市政重大政策方向及相關法令規章,本(99)年度為配合本府「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期望基層里鄰長均能參與該盛事,並以行銷臺北市的志工自居,使來自國內外的每一位參訪者,能感受到臺北市的熱情與獨特的魅力,讓臺北市走向世界,因此,99年度里鄰長研習活動安排「里鄰志工-社區關懷」及「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兩項課程。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表示,前開研習活動所購置的文具提袋組,係採公開招標,驗收時均依規定由機關首長指定主驗人員,會同監驗、協驗人員辦理驗收。民政局所採購的文具提袋組數量共8,107份,因數量龐大,故採隨機抽驗方式驗收。上開文具組提袋已由各區公所轉交予參加研習的里鄰長,依合約規定,如有發現瑕疵品,民政局得通知廠商於7日內更換,並向廠商請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