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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今(27)日民政部門質詢門牌清查案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 聯絡人:張春香
  • 聯絡資訊:27256236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新聞稿
發稿單位:戶籍行政科
發稿日期:99年8月27日
聯 絡 人:科長 陳泉壽
聯絡電話:2725-6245
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轉6254
門牌脫落立即補 方便覓址與識別
有關今(27)日民政部門質詢,有部分議員指出臺北市政府96年及99年所實施的門牌清查案,其費用卻分為免費及自付二種方式。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局長黃呂錦茹表示,門牌之功用乃為方便用路人辨識方位,尋找地址,並便利公私權行為之行使。因此,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自96年起至今(99)年即多次實施門牌清查作業。
96年的門牌清查時間從96年7月15日至8月15日止,計清查639條街道一樓門牌,清查門牌總數為93,345面,補製門牌數為28,472面(市民免付費),約占清查總門牌數的3成。
民政局局長黃呂錦茹表示,96年的門牌清查其費用免費,主要是當時民眾反映門牌漏掛情形嚴重,民政局基於公益的考量,以提昇門牌張貼率,方便市民及用路人覓址,經該次的清查作業後,對整體用路人的覓址及市容確實改善很多,經張貼後未來如仍需補換發者,目前以請民眾自行付費(每面64元)為原則。之所以需由民眾繳納規費係因依規費法第7條規定,各機關學校為特定對象之權益辦理身分證、戶口名簿、門牌,應徵收行政規費,故民政局依臺北市道路名牌暨門牌編釘辦法第8條及臺北市門牌編釘及門牌證明書收費標準第3條收取門牌之規費64元。
而今(99)年自6月1日至9月15日亦辦理全市1樓門牌清查作業,預計共清查25萬4,658 面門牌,目前已完成清查者共有24萬1,251面,清查完成率近95%,至其費用採何方式因應,仍在多方面的評估中,亦不排除依96年之辦理方式為之。
目前因本市道路名牌暨門牌編釘辦法對於未張貼門牌者,並無明定罰則,為彰顯門牌識別之效,及加強住戶保管之責,民政局草擬送交市議會審查之「臺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已研擬罰則,經戶政事務所通知改善而逾期未改善,導致無法辨識地址或有礙市容觀瞻時,得處以新臺幣600元罰鍰並得按次連續罰,希望藉由罰責的訂定,加強臺北市門牌的張貼率,維持市容觀瞻並強化市民找尋地址的效果,目前自治條例正送議會進行二讀。
另民政局局長黃呂錦茹表示,過去民眾抱怨「現行制式版」的門牌不好看,而不願掛上門牌。因此,這次門牌清查作業將結合各區票選出來的區花與門牌結合,讓門牌多了「區花」的元素,增添門牌的活潑性,「區花版」門牌的設計理念採圓形包圍區花圖示,富含「圓滿」、「花開富貴」等吉祥意義,臺北市市民即日起如有新編釘門牌,或遺失補發時,可自行選擇「區花版」或是「現行制式版」的門牌。目前區花門牌尚在各區公所公告中,未來試辦的方式及費用,民政局尚在積極評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