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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里公園設置太陽能燈,發揮環保防災教育意義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 聯絡人:張春香
  • 聯絡資訊:27256236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自治行政科
發稿日期:99年 6月14日
聯 絡 人:張五常科長
聯絡電話:27256228
鄰里公園設置太陽能燈,發揮環保防災教育意義
針對李慶鋒議員質疑市府當年花費476萬4,000元在23個鄰里公園設置34座太陽能路燈,宣導綠色能源帶頭節能減碳,但設好又拆,凸顯市府政策草率缺乏整體規劃乙節,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特予澄清強調,當(90)年鄰里公園設置太陽能燈是響應全球暖化議題,實行之節能減碳政策,係屬試辦性質,設置時亦發揮強大防災及環保教育意義。
但因早期太陽能燈屬不穩定產品,設計技術未臻完善,且經本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就教經濟部能源局、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能源與資源研究所及坊間廠家查訪,太陽能路燈尚有太陽光電池模板轉換效率不高、蓄電池結構及儲放效能容量小等因素,目前尚無法廣泛應用於道路照明,考量太陽能燈已超過5年保存年限,因原型號難覓、蓄電量差致維修成本逐年提高,故予拆除。
綜上,早期於鄰里公園設太陽能燈,發揮強大防災及環保教育意義,已完成當初馬市長為響應全球暖化議題,實行節能減碳之政策目標,惟因早期設置之太陽能燈具,設置年代已久,且因太陽能路燈蓄電量有限,維修費高逐年提等因素,為節省施政成本,並避免市民誤解本府設置公共設施燈具經常損害未修,造成市民觀感不好及影響治安,設置23座鄰里公園之太陽能燈具於去年9月底已全部拆除,並換裝一般路燈,提供完善公園照明,維護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