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在本市申報出生,未經生父認領之新生兒,新生兒母親須符合本市生育獎勵金設籍之規定;若經生父認領,新生兒之父或母其中一方符合本市生育獎勵金設籍之規定,即可申請。 ※備註:生育獎勵金設籍規定可至助您好孕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