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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孔廟文化季~~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 聯絡人:張春香
  • 聯絡資訊:27256236

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 新聞稿
發稿單位: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
發稿日期:99年9月18日
聯絡人:張春香、施淑梨
聯絡電話:0983341168、0920504929
2010臺北孔廟文化季~~
9月18日孔廟八十音樂派對及回顧展首先登場
為創造出古蹟活化與國際觀光之雙重價值,臺北市孔廟一年一度以結合傳統與創新思維辦理的系列活動,孔廟八十音樂派對及回顧展9月18日首先登場,將與市民朋友一同回味歷史記憶。
今年適逢孔子誕辰2560年以及臺北市孔廟建廟80周年,為活化城區歷史,本年度文化季充滿慶生與藝文禮讚,將由9月18日孔廟80週年音樂派對及回顧展揭開序幕,進入9月28日隆重釋奠典禮,典禮將從清晨6點開始,一切依循古禮,共有37個程序,莊嚴感人。典禮結束後,接著登場的是廣受家長和學生歡迎的贈送智慧毛筆與智慧糕活動,今年為了慶祝孔子2560歲生日,孔廟特別推出發送壽桃和市民互動的祝賀活動,必能將氣氛炒到最高點。並且整個9月份以「與經典同行 與聖賢為友」為主題辦理徵文比賽,廣邀學子踴躍投稿。同時,今年首次由孔廟擔綱舉辦臺北市聯合成年禮,10月30日將有120名青年朋友齊聚臺北孔廟,藉由儒學精神來祝福參與成年禮者,要有放眼世界的胸襟與民胞物與的精神。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局長黃呂錦茹表示,八十年來臺北孔廟在地熱心人士及政府接管後的用心經營,致力於儒家文化的保存與傳承,現已漸成為國際交流、文化觀光亮點。尤其,在交通部觀光局「臺北市孔廟歷史成區觀光再生計畫」加持之下,自8月份起來到文化園區,更有一系列研習體驗、觀光導覽、情境劇等文化藝術活動,歡迎大家踴躍到孔廟城區來做客。


秋季禮讚—紀念孔子誕辰2560年釋奠典禮
■9/27(週一)
時間 內容 地點
14:00~14:30 崇聖祠主祭官、糾儀官、分獻官及陪祭官報到 各報到處
15:00~15:30 大成殿分獻官、陪祭官報到 各報到處
15:00~16:00 崇聖祠習儀(不對外開放) 崇聖祠
15:30~16:00 參禮民眾憑參禮證入場 園區入口
16:00~17:00 大成殿春祭習儀 大成殿
■9/28(週二)
時間 內容 地點
04:00~04:30 崇聖祠主祭官、糾儀官、分祭官及陪祭官報到 各報到處
05:00~05:30 大成殿分獻官、陪祭官報到 各報到處
05:00~06:00 崇聖祠祭典(不對外開放) 崇聖祠
05:30~06:00 參禮民眾憑參禮證入場 園區入口
06:00~07:00 紀念孔子2560週年誕辰釋奠典禮 大成殿
07:00~07:10 市長致詞 丹墀
07:10~07:30 市長致贈感謝狀及合影 丹墀
07:30~07:40 市長切智慧糕 大成殿內
07:40~08:00 市長拔智慧毛(筆)、分贈智慧糕及壽桃 大成殿
御路前
08:00~08:30 民眾祈福拔智慧毛(筆)、領取智慧糕及壽桃 大成殿
御路前
08:30~11:00 事事「儒藝」—藝文展演
◎武術表演
◎經典朗誦表演
◎詩歌樂舞表演 丹墀

儒林雅文~創意儒學徵文比賽辦法
一、活動目的
為推廣儒學現代化,鼓勵國、高中學生將國學運用於現代社會生活,藉闡述傳統典籍與賢哲智慧之時代意義,提升學生文章書寫能力,辦理本比賽。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
協辦單位:搶救國文教育聯盟
路特實業有限公司
三、徵文主題:與經典同行 與聖賢為友,題目自訂,如:論語對我的影響、我愛孔夫子…等。
四、徵文時間:即日起至99年9月30日止
五、徵文組別:(1)高中組(2)國中組
六、徵文方式:
〈一〉採用郵寄投稿。作品收件期限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收件。
〈二〉請填寫報名表,浮貼於徵件作品背面並於信封袋上註明參加「儒林雅文~創意儒學徵文比賽」寄至儒林雅文活動小組(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109號3樓,電話:02-27338921)
報名表格可於臺北市孔廟網站下載列印
七、作品內容:
〈一〉為統一作品規格以利評選公平性,高中組作品字數定為1,000字至1,200字之間,國中組作品字數定為800字至1,000字之間,並一律以600字稿紙書寫。
※請以手寫勿用電腦打字,並請自備標準600字格式之稿紙
〈二〉文體以申論、敘述或散文均可。
八、獎勵辦法
1.各組第1名:高級數位相機1台,獎狀乙面。
2.各組第2名:高級MP3隨身聽1台,獎狀乙面。
3.各組第3名:獎金新台幣1,000元整,獎狀乙面。
4.各組佳作5名:獎金新台幣500元整,獎狀乙面。
九、評選準則
由承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分,並依據文章創意性(10%)、內容豐富性(50%)、用字正確性(20%)、優美順暢性(20%)之評分比重,綜合評選出優秀作品。
十、得獎公布
得獎名單於活動評選結束後公布於活動網站(99年10月20日以前),並於臺北市孔廟大型活動舉辦期間,邀請長官親頒發獎品、獎金及獎狀。
十一、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自留底稿。
(二)參賽者須詳填報名表,並詳填真實個人資料。
(三)參賽作品須未經公開發表,且為參賽者之原創作品,如涉著作權或抄襲等糾紛,參賽者須自行負責,概與承辦單位無關。此外經查有前述事項者,承辦單位得取消資格,並追回獎金或奨品、奬狀,獎項從缺不予遞補。
(四)凡已繳交作品之得獎者,不得於公布得獎成績後,要求放棄得獎資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所有,本會得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不另支酬。
(五)凡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力之災變造成損害,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六)參加徵文比賽之作品限1件,若作品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從缺。
(七)凡參加本比賽活動,視同承認本說明所列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八)各項最新比賽活動訊息,請瀏覽活動網站:http://www.ct.taipe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