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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選舉定於11月27日投票 月底遷移戶籍要留意選舉權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 聯絡人:張春香
  • 聯絡資訊:27256236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新聞稿
發稿日期:99年7月23日
三合一選舉定於11月27日投票 月底遷移戶籍要留意選舉權
臺北市第5屆市長、第11屆市議員、第11屆里長選舉定於99年11月27日(星期六)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舉行投票,臺北市選委會特別提醒所有選舉人、及擬參選市長、市議員、里長的候選人,7月27日以後(不含當日)遷入臺北市將不具選舉權,也就沒有被選舉權。有關選舉人與候選人的資格說明如下:
一、選舉人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即民國79年11月27日(含
當日)以前出生,無監護宣告尚未撤銷,並在各該選
舉區內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即民國99年7月27日
(含當日)以前遷入設有戶籍者,具有選舉權。
(二)、前款居住期間,在行政區域劃分選舉區者(如市議員
及里長選舉),仍以行政區域為範圍計算之,但於選舉公告發布(99年9月1日含當日)後,才遷入各該選舉區者,將不具本屆市議員及里長選舉投票權。例如甲君99年7月27日從高雄市遷入台北市松山區莊敬里,如果在選舉投票前都未再遷動,甲君即有市長、市議員第3選舉區及莊敬里長的選舉權;如果甲君在99年9月1日(選舉公告發布後)從松山區莊敬里遷入信義區大道里,因為信義區與松山區市議員選舉同屬第3選舉區,居住期間可以繼續計算,因此甲君還有市長及市議員第3選舉區的選舉權,但沒有里長選舉權;又如甲君在選舉公告發布後遷入內湖區東湖里,因為市議員及里長選舉區都已不同,這2種選舉的居住期間不能繼續計算,所以甲君將僅有市長選舉權。
(三)、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均以臺北市行政區域為選舉區,因此只要年滿20歲,無監護宣告尚未撤銷,並在臺北市內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即有市長與平地或山地原住民市議員選舉權,但如果選舉公告發布後,戶籍雖在臺北市,但遷入不同里,即無里長選舉權。
二、候選人資格:
(一)、選舉人年滿23歲,即民國76年11月27日(含當日)以前出生,得在其行使選舉權之選舉區登記為市議員或里長候選人;年滿30歲,即民國69年11月27日(含當日)以前出生得登記為市長候選人。
(二)、回復中華民國國籍滿三年,即96年11月27日(含當日)以前,或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滿十年,即89年11月27日(含當日)以前,得在其繼續居住滿4個月之選舉區申請登記為候選人。
(三)、同時具有市長、市議員、里長候選人資格者,僅能擇其中一種選舉登記參選,為二種以上候選人登記時,其所有登記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