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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澄清稿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 聯絡人:施淑梨
  • 聯絡資訊:25852728、0920504929

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澄清稿發稿單位: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發稿日期:99年2月4日發 稿 人:施淑梨聯絡電話:25852728、0920504929孔廟東院庭園將整體景觀設計改善 發揮多元功能有關臺北市議會陳玉梅議員今(2月4日)會勘臺北孔廟維護現況一案,本會澄清說明如下:孔廟興建於民國14年,28年竣工,81年公告為三級古蹟,歷時已屆80載,期間本會善盡古蹟管理責任,除日常保養維護管理外,針對各殿宇因風吹雨打、地震等因素,所造成構件、木作、瓦片、建築裝飾等褪色、損壞,本會分別在91、92、93、95~97年度,依核定之古蹟修復計畫項目內容予以整修維護。至孔廟東院庭園因開放民眾休閒活動,目前未有太多設施,近期將規劃納入孔廟歷史城區觀光再生計畫,整體景觀設計,期能展現儒家文化特色並作為戶外展演、休閒活動空間。有關陳玉梅議員2月4日上午指出,孔廟東院地坪不平整等改善意見,本會將對整體一致性不影響部分積極處理。並於本次「臺北市孔廟歷史城區再生計畫」,將東院景觀及空間功能併入整體設計,也將舉辦說明會,廣納地方人士及專家學者意見,整合設計孔廟東院成為具有辦理文化活動等功能及提供民眾作為遊憩休閒之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