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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指標來輔助 行車識別更Easy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 聯絡人:張春香
  • 聯絡資訊:27256236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新聞稿
發稿單位:戶籍行政科
發稿日期:99年8月27日
聯 絡 人:科長 陳泉壽
聯絡電話:2725-6245
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轉6254
門牌正面貼 行人覓址不阻礙
門牌指標來輔助 行車識別更Easy
有關今(27)日市議會民政部門議員質詢指出門牌脫落嚴重,希望民政局加強清查,且新建案沒有釘掛門牌,影響用路人尋方覓址的情形,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局長黃呂錦茹表示,將會持續加強清查並函請工務局針對新建工地加強標示。
為了增加道路門牌的辨識度,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自88年起在主要街道的1樓房屋騎樓外樑柱上設置大型門牌指標,原張貼密度60公尺1面,於95年縮短張貼距離為15公尺1面,目前門牌指標設置數量已達9,855面,應可輔助用路人尋路。
另外門牌的功用乃為方便用路人辨識方位,尋找地址,並便利公私權行為之行使。因此,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自96年起至今(99)年即多次實施門牌清查作業。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表示96年的門牌清查時間從96年7月15日至8月15日止,計清查639條街道一樓門牌,清查門牌總數為93,345面,補製門牌數為28,472面,約占清查總門牌數的3成。97年的門牌清查時間從97年9月15日至10月14日止,計清查各區1里之巷弄1樓門牌3,881面,已張貼門牌者計3,043面,有682面門牌脫落,其中已有202面門牌申請補發。99年的門牌清查時間從99年6月1日至9月15日止,針對本市1樓25萬4,658面門牌全面清查,目前清查24萬1,251面門牌,清查率達94.74%,其中2萬9,513面門牌脫落不見。
目前因本市道路名牌暨門牌編釘辦法對於未張貼門牌者,沒有明定罰則,為彰顯門牌識別之效,及加強住戶保管之責,民政局草擬送交市議會審查之「臺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已研擬罰則,經戶政事務所通知改善而逾期未改善,導致無法辨識地址或有礙市容觀瞻時,得處以新臺幣600元罰鍰並得按次連續罰,希望藉由罰責的訂定,加強臺北市門牌的張貼率,維持市容觀瞻並強化市民找尋地址的效果,目前自治條例正送議會進行二讀。
至於新建工地張貼門牌的部分,依據本市道路名牌暨門牌編釘辦法第9條規定,新建或改建房屋完工後1個月內申請門牌編釘,也就是說建築物主要結構完成後,房屋起造人或所有權人才可以到轄區戶政事務所申請門牌,在新建物申請門牌前,民政局將會函請工務局責成工地張貼明顯標示,以利用路人尋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