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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報遷徙恐被罰款9000元,民政局呼籲勿當「幽靈人口」!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 聯絡人:張春香
  • 聯絡資訊:0227256236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新聞稿
發稿單位:戶籍行政科
發稿日期:99年7月9日
聯 絡 人:科長 陳泉壽
聯絡電話:2725-6245
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轉6245

【虛報遷徙恐被罰款9000元,民政局呼籲勿當「幽靈人口」】
為落實戶籍行政管理,避免有心人士虛報遷徙戶籍而影響社會公義,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自民國96年以來即執行「1址8公民戶籍清查計畫」,今年仍繼續辦理該戶籍清查計畫。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表示,戶政事務所於受理同一門牌地址第8位以上的公民遷入登記時,即告知民眾將通報轄區派出所警員訪查。如經2次實地查訪不遇,當事人又未依戶政所發函之通知或「訪視未遇通知單」通知之時間內說明實際居住情形者,視為「虛報遷徙」,戶政事務所將撤銷當事人遷入登記並處以9000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表示,今(99)年11月27日直轄市長、市議員、里長選舉,往年地方法院檢察署會要求各戶所配合提供於選前辦理遷入登記名冊,送戶籍地警察機關,以利檢察機關查證可疑虛報遷徙人口。民政局表示戶政機關將配合檢調單位提供相關資料,以利檢察機關查證可疑虛報遷徙人口。若以虛報遷徙戶籍方式取得投票權,而發生不正確投票結果或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將觸犯刑法第146條妨害投票正確罪。如去年報載上一屆臺灣省縣市長選舉1家5口公務員將戶籍虛報遷至金門縣二審被判有罪案。所以,民政局呼籲民眾應確實依居住事實辦理遷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