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北市99年7月1日起新增7里代理里長為民服務不打烊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 聯絡人:張春香
  • 聯絡資訊:27256236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自治行政科
發稿日期:99年 08月26日
聯 絡 人:張五常科長
聯絡電話:2725-6228(0922258070)
臺北市99年7月1日起新增7里
代理里長為民服務不打烊
針對8月26日臺北市議會黃議員珊珊指稱「新區分出來的代理里長是否應由原里長兼任代理會比民政局或區公所主管代理適當」一事,市府民政局特提出澄清說明。
為因應本市部分區域快速發展,「臺北市第6期里行政區調整案」自99年7月1日起實施,新增文山區政大里、樟文里、樟樹里、興邦里,內湖區寶湖里、南湖里,南港區重陽里等7里。
依地方制度法及臺北市各區公所組織規程規定略以,里長係由里民依法選舉,里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所遺任期不足2年者,不再補選,由區公所派員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故依慣例,區公所本於行政裁量權,在通盤考量代理人員之學經歷、品德操守、領導能力、公務行政經驗及社會接受度等因素後,為最適當之指派,以利里務推動,諸如第10屆文山區萬芳里、信義區四維里及大安區義村里等里長病逝,信義區黎安里及士林區百齡里等里長解職,所遺任期不足2年者,均由區公所派員代理,持續提供里民各項市政服務。
本期里行政區域調整案內所新增7里之里長,因所遺任期(99年7月1日至100年1月16日)期間不足2年,文山、南港及內湖區公所爰依前開規定,指派區公所之視導或秘書先行代理里長職務,而里幹事部分,也先由劃分前之原里里幹事兼代,共同推動各項里內公共事務,如受虐兒童、婦女及獨居老人之通報訪視及救助、里內公共建設、社會福利及急難救助之協助、睦鄰互助及守望相助工作等。
本(8)月20日晚間南港區發生老人墜樓之悲劇,民政局深感遺憾並表示,生命線話務人員轉知東新里里長,張里幹事隨即向區公所社會課查詢,因無名字、住址等資料,因此查無該里民相關申辦低收入戶紀錄。經張里幹事詢問生命線人員該里民電話號碼,乃撥打好幾日,均無人接電話。
為建構優質的基層服務,爾後本市里行政區域調整新增里之里長,將請區公所多方考量,指派適當人員代理,本局與區公所亦將適時於里鄰長研習等相關活動加強里鄰長應有的服務課程,及加強公務人員以同理心為民服務之態度。